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施工临时水电及道路运行、保养和
维护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
2.1项目编号: HL825JZR692C11506BD/CNSC-XJD-25-03508
2.2项目名称: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施工临时水电及道路运行、保养和维护工程项目
2.3项目概况:海南昌江核电厂位于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原塘兴村,濒临北部湾,厂址东北距海口市约160km,东南距三亚市约150km。海南昌江核电厂规划建设3、4号机组,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紧邻1、2号机组,位于海南昌江核电厂址内,属同一厂址。
2.4招标范围:海南昌江核电厂3、4号机组施工临时用水、用电及道路运行、保养和维护工作包括:施工用电系统(26台箱变、10kV电缆)、路灯系统、给水系统(管道、阀门、水表、井室)、消防系统(管道、阀门、水表、井室)、雨排系统(管道、井室)、车辆、人行道路的日常运行、维护和保养以及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箱变、10kV电缆移位、拆除以及10kV中间接头制作,10kV电缆耐压试验,箱变的年检等。
2.5项目地点:海南省昌江县海尾镇塘兴村
2.6服务期:2026年01月13日~2027年07月12日服务期总历天数:545天。服务期总日历天数与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服务期天数不一致的,以服务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要求以发包人书面通知为准。 核 武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E 招标专用章
(2)
327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机电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
(4)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提供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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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