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聚变科技馆(永兴展厅)设计施工项目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国聚变科技馆(永兴展厅)设计施工项目
2.2招标编号:SWIP-FW-GKZB-25-0869
2.3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1个月交付中国环流三号展示模型,合同签订后4个月内完成整个项目
2.4建设地点:核工业西南物理研究院永兴院区
2.5建设内容:充分利用文字、图片、音视频、声光电等多种新媒介手段,展示西物院聚变科研成果,重点展示西物院战略规划、产业布局、ITER采购包及中间技术应用。鼓励使用人工智能、数字技术等,提升展馆参观的体验感和互动感。
2.6质量标准:
施工质量: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设计指标: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有关设计质量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完成本项目的设计、施工工程承包工程,并提供中国环流三号展示模型。项目总面积约466.55平方米,层高约4m。该空间交付施工单位设计施工时为清水毛坯状态。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1个标段。
2.9最高投标限价(含税):人民币伍佰捌拾伍万元整(¥5850000.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依法设立的证明: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营业登记证书,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能力。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2)投标人应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证书复印件。
3.3业绩要求:
(1)施工单位应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1个施工面积≥300m或合同金额≥200万元的展厅或文化类施工项目业绩。(2)设计单位应具有2022年1月1日以来已完成的1个设计面积≥300m或总投资额≥200万元展厅或文化类设计项目业绩。
注:1)若投标人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成员可分别提供;2)若一份合同同时包含设计及施工业绩,可同时认定;3)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复印件及竣工验收报告,合同复印件须体现甲乙双方盖章页面、项目内容、总投资额或合同金额等主要内容,竣工验收报告须体现竣工时间,否则无效。
3.4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建筑工程,级别:二级及以上),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提供证书复印件,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在参加本项目采购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成交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应具建筑或室内设计相关专业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为本单位在职职工,提供投标人为设计负责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
注:①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国家社保部门出具的以上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企业设立不足6个月的可少于6个月;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明材料,无需提供社保缴费证明;新聘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的社保缴费证明不足6个月的,还应提供聘用合同。②使用电子注册证书的,其电子证书的有效性应符合有关规定。
3.5其他要求:省外企业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省厅基本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6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第3节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双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权利义务,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为具备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报名及保证金缴纳事宜。
3.7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进行登记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30日至2025年11月6日17时(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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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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