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雅县2024年国土绿化造林项目EPC (项目名称) 标段 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洪雅县2024年国土绿化造林项目 已由 眉山市林业局 以 眉林函〔2025〕2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县林业局 , 建设资金来自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洪雅县林业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设计施工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洪发改〔2025〕141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2507-511423-04-01-654730)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久河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洪雅县止戈镇、余坪镇、槽渔滩镇、中保镇、 东岳镇、柳江镇、瓦屋山镇、七里坪镇、中山镇和洪雅县国有林场。
2.2 建设规模: 人工造林1.4万亩,本次项目涉及洪雅县止戈镇、余坪镇、槽渔滩镇、中保镇、东岳镇、柳江镇、瓦屋山镇、七里坪镇、中山镇和洪雅县国有林场共9个乡镇1个林场,面积1669平方公里,地处北纬29°24´—30°00´、东经102°49´—103°32´之间。
2.3 总投资: 2121.57万元,(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 16910000 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16410000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 500000元。)
2.4 招标范围: 设计范围:含本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施工图审查、施工期间现场服务及后续服务工作等。包括整个施工图设计、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后续设计配合工作等内容。施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内容,按设计、施工总承包模式进行设计范围内的施工。
2.5 计划工期: 365日历天(其中设计30日历天,施工335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现行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 资金来源: 中央财政林业草原专项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 设计: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林业调查规划设计资质乙级资质;施工:须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 / 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成员组成不超过2家(包括联合体牵头单位)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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