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已由丰都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丰都发改委发[2022]272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建设资金来自县级财政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革命烈士纪念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重庆市丰都县三合街道雪玉路364号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为革命烈士纪念设施提升改造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包括:对革命烈士纪念设施进行修缮加固以及提升改造,包括改造序厅、红色历史展示、红色大事记长廊和5G红色教育空间等约1360平方米,新增英雄事迹墙、革命大事迹纪念墙、纪念柱和革命诗文展示墙等,以及完善相关附属配套设施等。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1100万元
2.4 招标范围:完成施工图及图说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改造序厅、红色历史展示、红色大事记长廊和5G红色教育空间等约1360平方米,新增英雄事迹墙、革命大事迹纪念墙、纪念柱和革命诗文展示墙等一切工作内容。具体内容以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为准。
2.5 工期要求:365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建筑业。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