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临清市城北城东供水管道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概况 | |
本项目临清市城北城东供水管道工程(EPC)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100%。招标人为临清市安竣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临清市城北城东供水管道工程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临清市城北城东供水管道工程(EPC) | |
5、预算金额:38500.0万元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投标人(或联合体)应具有以下资质: ①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甲级】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或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 ②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乙级资质】; ③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勘察负责人要求: ①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应为联合体牵头单位人员。与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必须同时满足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或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或注册监理师执业资格,在本单位注册,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发生变更的6个月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拟派项目经理担任过与本工程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②拟投报的施工负责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并至少具备一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2022年1月1日(含)至今的合同原件扫描件); ③勘察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证书; ④设计负责人应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单位不得超过3家,且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必须确定其中一方为投标的全权代表(即牵头人)参加投标活动,联合体须满足本项目资质要求,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单位; 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 ③由联合体牵头人办理下载招标文件等所有事宜; ④投标文件由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签字或盖公章; ⑤如近年来,投标人法人机构发生合法变更或重组或法人名称变更时,应提供相关部门的合法批件或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来证明其继承性; 4、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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