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委托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组织国内公开招标,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二、标段(包)编号:20250901020105795001001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标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太阳能股份有限公司五、代理机构: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绿色供应链管理服务分公司
六、项目概况:
(1)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项目建设规模: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渔光互补的方式建设水面光伏发电项目,使用临近内海的约1200亩鱼塘,场区海拔约0m。项目规划交流装机总容量70MW,直流侧安装容量为94.51MWp。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包含交流侧装机容量70兆瓦(直流侧装机容量94.51兆瓦)光伏厂区及配套设施,新建110kV升压站、110kV送出线路、7.5MW/15MWh电化学储能系统、配电楼、综合楼及附属安防、消防、环保、生活污水处理等配套设施。
七、本次招标范围及内容:本项目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勘察、设计、采购、安装和施工工作以及运维相关附属设施及工具采购(不含光伏组件采购,以上设备为甲供设备)。工程由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起点至接入国网东进220kV变电站110kV侧,升压站工程规模以交流侧70兆瓦(直流侧94.51兆瓦)光伏电站和7.5MW/15MWh储能系统为标准进行设计及施工,具体包括:直流侧94.51兆瓦光伏厂区全套工程(含该区域的光伏区围栏、场区道路、码头、检修栈桥、视频监控、电力二次监控等)、3条光伏集电线路、1条储能集电线路、110kV升压站设备基础和设备安装(包含储能设备基础及设备就位、安装、接地等)、配电楼及综合楼、升压站及附属设施、110kV送出线路(直线距离约1.5km,最终方案以国家电网接入系统批复和送出线路可研批复为准)、对侧110kV东进站间隔改造配套设施等(详见招标附件D《国网莆田供电公司关于中节能太阳能城厢灵川70MW渔光互补光伏电站项目接入系统方案意见的函》,以最终电网公司批复为准),以组件支架基础施工和组件安装作为工程起点,至接入国网东进220kV变电站110kV侧母线并入电网为止,实现所有设备满负荷带电安全稳定运行120小时(或15天)并完成全部消缺工作(含并网验收、涉网试验、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及调度、通信协议、通信线路开通办理、防雷检测、消防验收等)为终点。 其他未详细列出但属于本项目不可缺少的内容,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及招标文件技术册。本项目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条件和支付时间具体以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中的规定为准。
八、本次招标项目建设地点: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灵川镇下尾村。
九、工期要求:
1.计划并网日期:2026年9月15日前完成光伏场区直流侧4.51兆瓦并网及储能系统全容量并网,2026年11月30日前完成项目全容量并网。
2.计划工期:总工期430天(自监理单位下达开工令始,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止)。
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中的其中一项(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2)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提供投标人2023年及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应包含审计单位签字盖章页、经审计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利润表、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牵头人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
(1)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200兆瓦(直流侧或交流侧其中一侧须满足以上容量要求)的光伏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且至少有一项单体容量不低于70MW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设计或EPC业绩),同时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的升压站或变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且所提供的设计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设计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承诺书。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设计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合同中未体现升压站或变电站的电压等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中未体现项目直流侧或交流侧装机容量的须提供证明材料)。联合体投标时,设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设计工作且满足本项目设计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累计容量不低于200兆瓦的光伏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且至少有一项单体容量不低于70MW的渔光互补光伏电站施工或EPC业绩),同时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电压等级不低于110kV的升压站或变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且所提供的施工业绩均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施工业绩须为已完工项目业绩,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关键页,须体现发包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规模、施工范围、签字盖章等信息,合同中未体现升压站或变电站的电压等级的须提供证明材料,合同中未体现项目容量的须提供证明材料)、竣工证明(竣工验收报告或相关竣工证明文件),业绩时间以竣工证明日期为准,提供施工业绩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的承诺书。联合体投标时,施工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对应施工工作且满足本项目施工资质要求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
4.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4.2投标人未被列入《中国节能环保集团有限公司2025年度承包商安全生产“黑名单”》(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项目管理人员资格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相关施工业绩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项目经理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设计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设计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投标的设计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设计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设计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提供承诺书)。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
1)应当具有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或建筑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提供注册证书扫描件及2024年9月1日至今任意三个月社保缴纳记录),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B)证(提供安全生产考核证书),同时至少具有1项太阳能电站施工或EPC业绩(业绩须提供能体现施工负责人信息的合同或项目任命书或中标通知书或相关证明材料),本项目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为同一人,本项目投标的施工负责人必须保证和现场实际施工负责人为同一人(提供承诺书)。
2)所管理项目无重大质量事故和生产安全事故,且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书)。
(4)其他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拟派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须在投标文件中列明(上述人员不能重复)。
6.其他要求:
6.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也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此条“共同投标”不属于同时投标,是以一个投标人身份投标)。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2联合体投标的相关规定:
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达到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中的相应要求,且须由满足招标公告“十、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资质要求中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组成联合体,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书连同投标文件(具体格式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一并提交招标人,本项目联合体所有成员总数不得超出两个,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分别组成不同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均无效。
5)联合体牵头人负责办理本项目的投标相关业务:包括获取招标文件、递交投标保证金、投标文件的盖章、签字等工作。获取招标文件的联合体牵头人信息应与投标时的信息保持一致。
6)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
6.3本项目招标文件(含附件)中“至今”指“至投标截止时间”。
十一、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本标段允许联合体投标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年09月30日到2025年10月09日23时59分59秒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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