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类
[葛洲坝建设分公司]利川纳水溪水库项目信息化工程专业分包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利川纳水溪水库项目信息化工程专业分包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该项目信息化工程施工进行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利川市凉雾乡境内郁江上游二级支流纳水溪及其支沟楼房沟汇合口下游约300m的纳水溪干流,总库容3022万m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挡水,最大坝高78.5m,坝顶宽度5m,坝轴线长161.5m,输水线路长12.175km。
2.2 建设地点:恩施州利川市。
2.3 采购范围:包括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工程信息化建设范围覆盖库区、枢纽区、输水线路全线、监测站点,以及水资源、防洪等管理业务的主要影响区域;按照相关规范编制信息化建设管理计划和实施计划,并报甲方审批;信息化工程所需设备仪器的采购、运输、保管、检验、率定、土建施工、安装、埋设、预留扩展接口、系统平台接入、日常维护、资料整编分析、竣工资料整编以及移交发包人前对发包人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工作;主导项目需求分析、技术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系统架构搭建、系统集成测试、安全测评、性能优化等关键环节核心工作,确保技术标准满足主合同要求;按照甲方或发包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乙方应将运行期拟实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工作站、显示大屏等设备设施在建设期先行实施,并结合项目施工进度在运行期完成上述设备迁移和调试,满足运行管理需要,乙方完成建设期至运行期的设备迁移和调试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合同中相关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控制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完工日期2029年4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参考经监理、发包人调整后的主合同完工日期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 近5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水利水电项目信息化工程)。
(3)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前在**
利川纳水溪水库项目信息化工程专业分包
1.采购条件
采购人拟对该项目信息化工程施工进行分包。资金来源已落实,己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采购。
2.分包工程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湖北省利川市凉雾乡境内郁江上游二级支流纳水溪及其支沟楼房沟汇合口下游约300m的纳水溪干流,总库容3022万m3。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两部分。采用碾压混凝土重力坝挡水,最大坝高78.5m,坝顶宽度5m,坝轴线长161.5m,输水线路长12.175km。
2.2 建设地点:恩施州利川市。
2.3 采购范围:包括水源工程和输水工程,工程信息化建设范围覆盖库区、枢纽区、输水线路全线、监测站点,以及水资源、防洪等管理业务的主要影响区域;按照相关规范编制信息化建设管理计划和实施计划,并报甲方审批;信息化工程所需设备仪器的采购、运输、保管、检验、率定、土建施工、安装、埋设、预留扩展接口、系统平台接入、日常维护、资料整编分析、竣工资料整编以及移交发包人前对发包人相关人员的培训等工作;主导项目需求分析、技术方案设计、设备选型、系统架构搭建、系统集成测试、安全测评、性能优化等关键环节核心工作,确保技术标准满足主合同要求;按照甲方或发包人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需求,乙方应将运行期拟实施的包括但不限于服务器、工作站、显示大屏等设备设施在建设期先行实施,并结合项目施工进度在运行期完成上述设备迁移和调试,满足运行管理需要,乙方完成建设期至运行期的设备迁移和调试工作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主合同中相关信息化工作的技术指导、服务、控制工作。
2.4 计划工期:暂定完工日期2029年4月10日。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通知为准,完工日期参考经监理、发包人调整后的主合同完工日期并结合现场实际情况确定。
3.应答人资格要求
3.1应答人资格要求(通用)
应答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交叉持股或高管交叉任职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包)的采购。其中,交叉持股是指一方直接(间接)持有另一方的股份总和达到 25%以上,或双方直接(间接)同为第三方所持有的股份达到25%以上。高管交叉任职是指自然人同时担任双方的董事长、执行董事、监事、总经理等工商登记信息中公开的职务,或一方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另一方的相关职务。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与本项目的监理人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5)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7)被责令停业的;
(8)被暂停或取消应答资格的;
(9)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0)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或农民工群体事件的;
(11)列入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葛洲坝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黑名单的;
(12)在“信用中国”“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网站上有重大失信行为记录,或被税务机关列入欠税公告的。
(1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3.2应答人资格要求(专用)
(1)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2)业绩要求: 近5年具备不少于1项合同金额900万元及以上类似业绩(类似业绩:水利水电项目信息化工程)。
(3)项目经理: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经理业绩,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技术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项目管理业绩;本单位在职员工,须提供社保证明。
4.应答报名
4.1有意参加应答者,请于2025年10月10日10时00分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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