忻州市五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施工(1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90000G3001730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忻州市五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忻州市五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施工(招标项目编号: E14090000G3001730001 ),已由五台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申请上级资金及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忻州市生态环境局五台分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1)湿地输水管线建设工程:建设1座一体化提升泵站,敷设DN800输水管道约1064.5m,DN600压力输水管道约20m,管材采用焊接钢管。(2)污水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新建潜流湿地处理污水规模25000m³/d,建设潜流湿地面积54336㎡,回用区面积3145.8㎡;湿地环厂道路2940.88m及湿地办公用房1处及监测室2座等。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忻州市五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施工:
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项目地点:五台县污水处理厂南侧空地处,及南外环路与东外环路交叉处东侧空地处。
计划工期:780日历天。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忻州市五台县污水处理厂尾水湿地净化工程施工: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和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提供项目经理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投标人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未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或者本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
本标段 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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