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中储粮(防城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中储粮(防城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中储粮(防城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已由防城港市港口区发展和改革局以2409-450602-04-01-218408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中储粮(防城港)储备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国有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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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项目招标编号:E4500002802005411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广西防城港市港口区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11689.68㎡,其中,浅圆仓16(座);落地单层锥顶仓型,钢筋混凝土结构,地上1层,高度32.10m,建筑面积8262.56㎡,内径25m;工作塔及卸粮站,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下1层,地上9层,高度55.80m,建筑面积1823.46㎡(其中地下126.79㎡,地上1696.67㎡);生产辅助用房,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双T板屋面,地上1层,高度7.30m,建筑面积1510.34㎡;门卫,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地上1层,高度5.40m,建筑面积93.32㎡;消防水罐两个(单罐容积462m³);基础工程、总图工程(库区道路、硬化地面、土方、围墙、电外线及路灯、给排水及消防外网、库区消防弱电系统及室外弱电预埋管道等),最大跨度25.56米。 合同估算价:14000.0万元 要求工期:400日历天,定额工期400日历天 【备注:建筑安装工程定额工期应按《建筑安装工程工期定额(TY01-89-2016)》确定,工期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且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招标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0002802005411001001,标段(包)名称:中储粮(防城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设计单位:郑州中粮科研设计院有限公司 勘察单位:广西华蓝岩土工程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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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 【备注:1、招标人应当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企业资质等级, 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资质设置为施工总承包已可满足项目建设要求的,不得额外同时设置专业承包资质; 2、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招标时,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采用联合体形式参与投标的,联合体资质按最高的企业计取; 3、/】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本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备注:招标人应当根据项目规模,按照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合理设置注册建造师等级,不应提高资格要求】 ,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及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19〕26号和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3.2业绩要求: 有要求, 要求2022年以来 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业绩 ,类似工程指:近三年内(2022年10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至少完成过1项下列业绩之一:完成建设规模达到单项合同总仓容6万吨(含)以上的仓库工程、或完成单项合同金额在人民币10000万元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或完成单项合同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 (备注:1、对特许获得施工总承包资质的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如母公司承诺在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予以担保并承担连带责任的, 准予其自获得该特许施工总承包资质之日(以特许公告日期为准)起3年内使用母公司业绩作为承揽广西区内相应工程项目时的投标人业绩。 2、注册地在广西的建筑业企业与区外建筑业企业组成联合体形式参与建设的轨道交通、隧道、综合管廊、大型桥梁项目业绩,在参与类似项目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均可享有联合体合同整体业绩,不按联合体协议细分参与内容。 3、/)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0002802005411001001,标段(包)名称:中储粮(防城港)储备有限公司仓储项目 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各投标人可就本招标项目的所有标段进行投标,并允许中标其中所有标段(由招标人事先确定)。 但投标人应就不同标段派出不同的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否则同一项目经理或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所投其它标段作否决投标处理 (符合桂建管﹝2016﹞70号、桂建管〔2020〕11号文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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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 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成员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联合体视为失信被执行人)、 拟派项目经理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在评标阶段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投标人(如为联合体时,联合体中任一个成员)、 拟派项目经理被列为企业或个人诚信不良、黑名单、失信联合惩戒的,依法对其投标活动予以限制。 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行为(以评标阶段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站(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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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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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工程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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