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都二桥工程(一标段)项目
电气化、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七都二桥工程(一标段)由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第四工程分公司负责承建施工,建设资金已落实。电气化、智能化工程专业分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简介
温州市鹿城区七都二桥(一标段)位于温州市鹿城区七都大桥和甬台温高速公路之间,与上下游已建桥梁距离分别约1.1km和2.7km。项目南起主城区蒲江路,向北跨越瓯江南汊后,落于七都岛飞虹街。
本标段桩号范围为KO+304.057~K1+849.6,桥梁全长1489m,桥梁含主桥、江域引桥、路域引桥、天桥。拟建设内容:桥梁工程、附属工程、道路工程、照明、管线、消防水池等。
2.2项目地点
项目所在地是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
2.3计划工期
招标项目计划工期暂定为90日历天。
投标人的劳务人员配备需要满足项目管理需求,现场建设进度应满足现场工期要求。实际开工日期以招标人通知为准,投标人投标时自行考虑工期带来的相关影响,中标后不得因上述事宜要求延长施工工期、变更合同费用。
2.4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的范围是全桥电气化、智能化工程施工。
2.5包件划分
本次招标共1个包件。
本项目属于城市快速化施工项目,工期紧、任务重,招标人有权根据中标队伍的现场实际履约情况增减工程量及施工作业面,中标人须无条件接受。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资本金2000万元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业绩要求:近五年完成类似的业绩不少于1个。
3.3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的生产企业;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符合投标项目经营范围,并需提供相关材料复印件供招标人备查。
3.4履约信用要求:良好,近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合同争议诉讼、仲裁、违法行为记录及有关行政处罚等相关情况。被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及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限制交易供应商名单’、‘不合格供应商名单’或‘供应商黑名单’及不合格名录之內的不得参与投标。
3.5其他要求
3.5.1同一企业集团母、子公司不得在同一包件投标;
3.5.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3持有中铁大桥局集团有限公司颁发的《分包企业准入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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