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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2批风力发电机组集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家能源集团2025年第2批风力发电机组集采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50007768,招标人为国诚亿泰科技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新疆龙源新能源有限公司、国家能源集团新疆吉林台水电开发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标包四:新疆电力哈巴河300MW风电项目(含钢塔)、新疆电力吉林台尼勒克县兵地融合一期150MW风电项目(含钢塔)风力发电机组(450MW)集中采购
项目1:新疆电力哈巴河300MW风电项目
项目位于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勒泰地区哈巴河县,属额尔齐斯河谷风区。拟建风电场距哈巴河县公路里程约15km,直线距离约10.5km;场址区周边有县乡道路通过,交通便利。本项目场址区域海拔高度集中在445~465m之间,场区地势平坦开阔。项目拟安装30台单机容量为10.XMW机组,总装机容量300MW,同时配置3万千瓦/6万千瓦时的储能设备,通过12回35kV线路直接接入龙源萨尔塔木220kV风电汇集站35kV侧,龙源萨尔塔木220kV风电汇集站同步扩建2台主变及相关电气一、二次设备,风力发电机组出口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箱变高压侧选用35kV电压等级电缆接入集电线路,通过35kV集电线路汇流后送到升压站母线侧,再经升压站主变升压后送入电网。
项目2:新疆电力吉林台尼勒克县兵地融合一期150MW风电项目
国能吉林台公司伊犁州尼勒克县兵地融合4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15万)(以下简称“本项目”或“本工程”)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地区东北部,尼勒克县境内。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尼勒克县西南部,场区范围在北纬43.50°~43.59°、东经 82.01°~82.10°之间,地形为海拔高度 1230~1550m 的山地,风场区域南北长约15km,东西宽约 9.2km。本项目交通较为便捷,315省道贯穿尼勒克县全境,西接312国道,距伊宁市112公里,东接独库路,到乌鲁木齐516公里,并有两条县道与312国道相连,交通运输条件较好。项目装机容量为150MW,拟安装≤18台单机容量为8兆瓦≤单机容量≤9兆瓦的风力发电机组,不允许负偏差,评标以项目容量计算单位千瓦造价,叶尖最低掠地高度(净空高度)不低于15m。风机与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升压变压器选用华式箱式变压器。伊犁州尼勒克县兵地融合40万千瓦风电项目(一期150MW)本期新建110kV升压站一座,建设1台150MVA 主变,通过1回110kV架空出线接入73团新建220kV变电站110kV侧(送出距离55km)。
2.1.2招标范围:
项目1:新疆电力哈巴河300MW风电项目
本次招标范围是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锚板、高强螺栓)采购;总台数30台,单机容量10.XMW;总装机容量300MW,不允许负偏差,不接受混排;轮毂高度不低于125米,叶轮直径不低于230米(详见技术文件)。
项目2:新疆电力吉林台尼勒克县兵地融合一期150MW风电项目
本次招标范围是低温型风力发电机组(含塔筒、锚栓锚板、高强螺栓)采购;总台数≤18台,单机容量8MW≤单机容量≤9MW;总装机容量150MW,不允许负偏差,评标以项目容量计算单位千瓦造价;轮毂高度不低于125米,叶轮直径不低于220米(详见技术文件)。
☆2.1.3交货期:
项目1:新疆电力哈巴河300MW风电项目
基础施工工期预计为:
基础施工开始时间:2026年4月30日;
基础施工结束时间:2026年6月30日;
锚栓锚板预计交货期: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3月30日。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
塔筒预计交货期 :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底部控制柜、塔筒内变压器、升降机等与塔筒同时供货。
主机预计交货期 :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叶片预计交货期 :自2026年3月1日至2026年4月30日
项目吊装工期预计为:
吊装开始时间:2026年5月1日;
吊装结束时间:2026年9月30日;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项目2:新疆电力吉林台尼勒克县兵地融合一期150MW风电项目
基础施工工期预计为:
基础施工开始时间:2026年3月30日;
基础施工结束时间:2026年5月30日;
锚栓锚板预计交货期:自2026年3月10日至2026年5月10日。
吊装前需安装的设备供货期:
塔筒预计交货期 :
首批(9套):自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0日;
二批(9套):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底部控制柜、升降机等与塔筒同时供货。
主机预计交货期 :
首批(9套):自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0日;
二批(9套):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叶片预计交货期 :
首批(9套):自2026年5月1日至2026年5月30日;
二批(9套):自2026年6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项目吊装工期预计为:
吊装开始时间:2026年5月8日;
吊装结束时间:2026年6月30日。
塔筒、主机、叶片、轮毂交货日期以招标人或监理人提前15天通知交货日期为准。
☆以上各项目交货期投标人已全部知悉,若投标人未在差异表中提出偏差或单独响应,则视为承诺:(1)投标人投标前已充分评估风险,确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并严格遵守国家能源集团采购和合同(协议)相关约定,若无不可抗力等正当理由不会发生放弃中标/拒签合同等行为。(2)投标人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的交货期完成本标段项目所需设备、产品及相关资料的完全交付。
若投标人未能履行以上承诺,愿意接受按照合同条款对投标人进行的考核,并接受被国家能源集团按照《国家能源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列为失信供应商,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参加国家能源集团系统内的招标投标活动的资格。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2020年8月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在国内须有单机3MW及以上容量机型的风力发电机组业绩100台,且均已成功通过240小时试运行。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为240小时试运行证书。

    【4】信誉要求:/

    【5】其他要求:投标人所投机型(同容量、同叶轮直径)已经取得权威机构出具的设计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和型式认证证书(含部件认证附录)。若项目要求降容机型取得型式认证的,如投标时未取得降容机型型式认证证书,须承诺在供货前取得。

    3.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5-08-19 14: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5-08-25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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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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