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900-JSQG-G2025-0002 项目名称:盐城市第一中学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 预算金额:9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90万元 采购需求: 盐城市第一中学融媒体中心建设项目,1、融媒体一体化生产平台、内容生产体系及传播链条构建,需满足全媒体演播室生产需求,包含演播室、制作室的建设,可以搭建不同场景的录制区域,配备专业灯光、声学处理等设施;2、配备移动式摄像采集终端、高清摄像机、演播室工作站、音频设备、返看提词系统等;3、要搭建融媒体内容管理系统,实现内容的统一管理、采集、编辑、发布;4、具备多媒体内容生产功能,融合文字、图片、音频、视频等多种形式;有跨平台发布功能,能将内容同步到多个媒体平台;还要有互动功能,促进师生交流。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招标人保留对服务内容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历天内完成测试安装及相关伴随服务,并通过采购人验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标的的所属行业为工业,投标人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