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GJL2025B32
项目名称:2025年-2027年戒毒人员大米、油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04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包1(2025年-2027年戒毒人员大米、油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4,04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1-1 | 食品和饮料批发服务 | 2025年-2027年戒毒人员大米、油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4,040,000.00 | -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函》或提供响应截止日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函》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要求:财务报告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其它合法审计机构出具,须包含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的盖章页)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响应截止前6个月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月)任意1个月的资信证明,并同时提交开户(基本户)许可证或银行开具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公户账户主档)或其他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以上文件均需加盖银行印章。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投标函》或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报设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情况。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投标函》或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2027年戒毒人员大米、油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供应商须是符合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行业(批发业)政策划分标准的中小企业,投标时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注:中小企业以供应商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供应商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格式)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供应商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2025年-2027年戒毒人员大米、油及副食品配送服务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4)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依据《投标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