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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城乡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 采购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1012-JSJA-G2025-0003

项目名称:扬州市江都区宜陵镇城乡环卫一体化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540.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540万元(270万元/年),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报价为无效报价,作废标处理。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2年 ,具体起始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为正、反面);

2.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3.供应商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4.上一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事业单位不需提供);(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7.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可提供“基本资格条件承诺函”)

8.供应商信用承诺书。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声明函》不符合要求或未提供的,响应文件无效(原件扫描上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县级及以上环境卫生主管部门颁发并年审有效的《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清扫、收集、运输服务许可证》(供应商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上传)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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