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8-3-249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风烟系统综合治理施工,招标人为华能(浙江)能源开发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风烟系统综合治理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2 规 模: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风烟系统综合治理施工
2.3 标段划分:华能浙江公司玉环分公司2号机组风烟系统综合治理施工标段包1
2.4 项目地点:浙江省,台州市玉环市
2.5 工期: 计划工期35个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一台机组风烟系统综合治理施工包括煤粉管道施工、脱硝声波吹灰器安装施工、风门挡板治理施工、膨胀节治理施工。具体施工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证书扫描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起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至少1项6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锅炉检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业绩证明材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机电工程或建筑工程专业)(注: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或不在有效期内的,该电子证书无效),须提供资格证书扫描件。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9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25日17时00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