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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台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补充成果)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七台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补充成果)服务项目依据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2025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七台河市第三次土壤普查实施方案(七三普办发〔2023〕1号),建设资金来自省投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建正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单位为七台河市田长制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七台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汇交(补充成果)服务项目
2.2项目编号:NY0900G250811001
2.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项目地点:七台河市
2.5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国家级成果汇交验收合格结束。
2.6招标控制价:75万元
2.7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2.8招标内容:根据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组织形成一批先行市县级土壤普查成果的通知》(2025年4月)和省农业农村厅印发的《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形成2025年度工作方案》相关要求,七台河市作为黑龙江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先行市,为发挥高质量成果引领作用,推动率先形成先行市级土壤普查成果,我市土壤普查成果汇交工作需补充以下内容:
(1)
专题成果补充:包括七台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黑土地专题成果及专题报告、七台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土壤有机质专题成果及专题报告、七台河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成果应用专题报告等国家要求补充的专题成果和特色自选专题成果;
(2)
剖面样点补充调查:为完成市级土种志编制,需根据省专家组提出的补充土种清单,补充调查土壤剖面约10余个;
(3)
成果专著出版:包括《七台河土壤》、《七台河土壤资源评价及利用》、《七台河耕地质量》等三部专著;
(4)
组织七台河市级“三普”成果的国家级专家审核验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及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技术服务能力,(提供截图);
3.3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土壤学相关专业(土壤、森林土壤、土壤地理、土壤调查制图等)高级职称资格;
3.4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信用中国"网址上查询的结果为准,信用报告须编制在投标文件中,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5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记录,以公告发布之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的结果为准,如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8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9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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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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