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国祯工程有限公司贵阳综合保税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材料询比采购询比公告
中节能国祯工程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国祯工程有限公司贵阳综合保税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设备、材料询比采购二、标段(包)编号:20250702030102669001001
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国祯工程有限公司五、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自筹(二)项目概况:/
七、采购货物内容与数量:本次采购包含施工范围内的水泵、搅拌机、控制柜等设备和钢筋、混凝土、管材等材料,详见设备、材料清单。
八、采购货物主要技术规格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九、采购货物交货期(工期)要求:自合同签订日期起共60日历天,设备、材料分批进场,项目部提前5天书面通知具体进场数量及进场时间,首批设备、材料为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进场,材料进场数量及进场时间应满足书面通知要求。在要求的工程期限内完成设备单机调式、联动调试、带负荷调试、试运行及验收服务等,保证本项目在2025年9月30日前完成通水,并在2025年10月27日前完成验收。
十、采购货物交付地点:贵阳综合保税区工业园区污染治理建设项目(一期)项目所在地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1.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建筑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以来的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2年1月1日(含)至今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采购内容相同或类似销售业绩(业绩例如污水处理或环保监测设备,需提供合同证明,业绩时间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2)供应商须出具项目人员配置承诺书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承诺本项目配置人员均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项目需求。否则,响应文件按无效处理。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询比。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9日 到 2025年08月25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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