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06台发射塔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项目类别: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
项目所在地: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料木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06台台内
项目内容:其他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06台发射塔建设项目已由《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06台发射塔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以内发改高技字〔2024〕19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K1500002025080501
2.2项目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06台发射塔建设项目
2.3建设地点: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料木山内蒙古自治区广播电视传输发射中心706台台内
2.4招标规模及内容:拆除旧塔1座;新建一座高度约108米的调频广播、电视发射塔及配套的走线架;根据情况在发射塔周边建设挡土墙。(包括发射塔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塔体生产安装工程(含基础预埋件的生产加工、承台施工过程中基础预埋件的施工及技术定位、航空标志灯);施工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详见第七章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标段编号:K1500002025080501001001
2.7计划投资:580.7120万元
2.8计划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内完成。
2.9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法规及相关施工规范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且具有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必须在本单位注册,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证书在有效期内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无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已修复,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具备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近6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投标人不得采用挂靠、转包、虚报业绩和代为投标等形式,一经发现,其投标无效,并负责赔偿招标人全部损失;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8投标人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9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10投标人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进行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近三年没有被依法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
3.1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具体评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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