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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市]新建太原站东站房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10002670239560010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 山西省 太原市 

一、招标条件

本新建太原站东站房工程监理(招标项目编号:E140100026702395600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项目采用全额资本金,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市人民政府分别承担工程投资的50%,招标人为大秦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太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本项目位于既有太原站房对侧,新建太原站东站房总建筑面积34765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25752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9013平方米)。项目总投资约48000万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建太原站东站房工程监理:  

本次招标内容为新建太原站东站房工程的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新建太原站东站房工程监理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通信工程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近五年同时具有①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业绩②铁路营业线工程监理业绩或其他可以确保营业线施工安全的条件。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及以上类似公共建筑工程监理管理经验,与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劳动和社保关系。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法律约束力;(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该共同投标协议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给招标人;(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举一名联合体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给招标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6日09时00分至2025年08月21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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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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