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烟台山医院屈光分析仪以及热断层扫描系统购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DGP370600000202502000701
项目名称:烟台山医院屈光分析仪以及热断层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其中A包屈光分析仪预算为100万,B包热断层扫描系统预算为85万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其中A包屈光分析仪预算为100万,B包热断层扫描系统预算为85万元
采购需求:烟台山医院屈光分析仪以及热断层扫描系统购置项目
合同履行期限:自接到招标人通知之日起 20 个日历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投标单位可提供更快的供货安装期)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按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文)要求本项目B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本次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工业。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为制造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备案证明文件。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和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经销商或代理商的,须具备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注:①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一类,无须提供任何资质。②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二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证明文件。③所投产品属于医疗器械分类管理中第三类的产品,应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方式须包括批发、经营范围须涵盖所投设备)】。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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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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