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ZB-2025-015
项目名称:洛南县村级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249,004.11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洛南县村级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合同包预算金额:6,249,004.11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6,249,004.11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1-1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洛南县村级光伏发电项目(二期)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6,249,004.11 |
本合同包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南县村级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2.1.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合同包1(洛南县村级光伏发电项目(二期))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
(5)《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有关事项的通知》(陕财办采〔2022〕10号);
(6)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7)《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8)《财政部、国家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9)《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10)陕西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绿色采购有关问题的通知》(陕财办采〔2021〕29号);
(11)《关于扩大政府采购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财库〔2022〕35号;
(12)《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3)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4)为了进一步推动金融支持政策更好适应市场主体的需要,扎实落实国务院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积极发挥政府釆购政策功能,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根据中办、国办《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财政部、工信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釆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釆[2020]15号)等有关规定,按照市场主导、财政引导、银企自愿、风险自担的原则,中标(成交)投标人可根据自身资金需求,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平台(http://www.ccgp-shaanxi.gov.cn/zcdservice/zcd/shanxi/)在线申请,依法参加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活动。目前的合作银行有:北京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信银行、中国平安银行、中国光大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秦农银行、浙商银行、中国银行、西安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排名不分先后);
(15)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洛南县村级光伏发电项目(二期))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应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具备向采购人提供相关工程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企业法人应提供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投标人应具备资质要求:①设计资质: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考核B证)或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与施工负责人或设计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但需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4)投标人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有【机电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考核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拟派设计负责人:具有注册电气工程师执业资格;
(6)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为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http://zxgk.court.gov.cn);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组成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若联合体投标的须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代表联合体各方办理本项目招投标活动过程中的一切事务,联合体应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中规定的相应资质。牵头单位和其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章或签字代表联合体各成员单位相应的印章或签字(联合体协议书除外)。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