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采购医疗设备一批6(CQS25A03126)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 2025年8月15日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号:CQS25A03126 采购执行编号:1708-BZ2500461203AH
项目名称:重庆市县域医共体医疗设备更新采购医疗设备一批6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213,000.00元
最高限价:2,213,000.00元
采购需求: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便携式支气管镜 | 233,000.00元 | 2 | 台 | 便携式支气管镜主要用于气管、支气管的检查及治疗。 |
包内容 | 最高限价 | 数量 | 单位 | 简要技术要求 |
---|---|---|---|---|
电子支气管镜 | 1,980,000.00元 | 3 | 台 | 电子支气管镜主要用于气管、支气管的检查及治疗。 |
合同履行期限:采购合同签订后,中标人应在接采购人通知30个日历日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包1:本包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投产品制造商应为中小企业(包括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监狱企业(提供“监狱企业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应由投标人出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②“监狱企业证明文件”应当由投标人提供其(服务承接企业)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应由投标人提供(服务承接企业)出具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加盖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公章。
包2: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产品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须提供第一类医疗器械备案信息表(提供信息表复印件);属于二类或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投标产品有效期内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复印件);
(2)如果投标人不是所投产品的制造商,所投产品属于第二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备案证明(提供《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复印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提供营业执照作为证明的,营业执照应有经营或销售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内容);所投产品属于第三类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应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提供许可证复印件)。
三、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获取文件期限:2025年8月15日 至 2025年8月22日。
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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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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