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黎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黎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勘察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FA140426202508140009-0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黎城县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黎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招标项目编号:ZFA140426202508140009-02) 已由
黎城县发改工信和科技商务局以黎发科审发(2025)32 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黎城县人民医
院,资金来源为除上级资金外,其余部分由县财政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黎城县人民医院迁建项目勘察
2.2 建设地点:黎城县黎侯镇赵家山社区、北坊社区、学府社区(黎城县教育北街以南,
广通路以西,教育西街以北)。
2.3 建设规模与内容:项目总用地面积 34499.48m(合 51.75 亩),规划设置综合医院床位数
300 张,总建筑面积 44954.79 ㎡ 2,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39091.03m2,地下建筑面积 5863.76
㎡。主要建设 1 幢地上 4F 门急诊医技综合楼、1 幢地上 6F 住院楼和地下 1 层车库及设备用
房,以及液氧站、垃圾站、污水处理站、室外各类管线工程、道路等配套基础设施的建设。本
次建设范围不包括医疗设备以及医疗智能信息化系统的相关建设内容。
2.4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项目的勘察服务,工作范围包括岩土工程勘察、工程测量及
施工期间的技术服务;按一个标段组织招标。
2.5 勘察周期:30 日历天。
2.6 质量要求:勘察成果符合国家标准及规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
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且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
执业资格。
3.2 信誉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网站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
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无行贿犯
罪查询结果告知截图(查询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
3.3 财务要求:具有 2024 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该规定年份
的,应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最近一次缴纳社保凭证和个人参
保缴费证明(须包含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及项目班子其他成员,以社保部门出具的正规社
保凭证和参保缴费证明为准);投标截止日期前企业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完税证明。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 政府采购政策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应为中小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企业)。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5 年 8 月 15 日至 2025 年 9 月 10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