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使用CA证书投标:是
2025年中冶置业集团北京公司法律纠纷案件专项代理服务招标公告1、 项目概况
1.1
招标人名称: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2
建设单位: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1.3
资金来源:建设单位提供
1.4
招标编号:201315-2024-ZGBJ01ZB02
1.5
项目名称:2025年中冶置业集团北京公司法律纠纷案件专项代理服务
2、 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在投标文件中投标人必须提供下列资质文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签署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应具备在有效期内的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提供《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复印件。要求:在有效期内,年检合格且盖公章。
3、 投标人应提供近三年(2022年、2023年、2024年)财务报表复印件,包括年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要求:加盖公章。
4、具有良好的法律服务业绩、履约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应具有房地产或相关行业法律服务良好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仅限于能体现相关业绩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须包含投标人作为代理律师事务所完整名称、案由、案号、能够体现案件主要内容和裁判结果的页面扫描件)
5、 能够组建不少于5人的专业律师团队为招标人提供服务。投标人应提供服务团队要求:提供服务团队简历并加盖公章。
6、项目负责人:应具有至少5个以上项目负责人身份的房地产或相关行业法律服务业绩。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不仅限于能体现相关业绩的生效裁判文书(包括判决书、裁定书等,须包含投标人作为代理律师事务所完整名称、案由、案号、能够体现案件主要内容和裁判结果的页面扫描件)
7、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遵纪守法,合法执业,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在政府部门、行业及中国五矿系统内无不良记录(自行出具承诺书)。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招标公告发布后“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的全套《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经评标专家查询确认);
3、
报名
3.1 投标人应按照时间交纳标书评审费200 元,该项费用以电汇或者现金形式收取,无论投标人中标与否均不予退还。
3.2 公司名称: 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
开 户 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北京三里屯支行
账 号:91330078801200000037
3.3招标人在收取该项费用时,开具收据,报名缴费供应商如需开具发票,可自行到中冶置业集团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办理。招标人不做统一办理和通知,投标人标书评审费如果是电汇,需将电汇底单截图发送至电子邮箱zyzyfwcg@mcczy.com,要求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和部品名称,并及时通知本次招标的采购经办人。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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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