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大渡河左岸乐山市沙湾区南广庙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大渡河左岸乐山市沙湾区南广庙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发改审批【2024】365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上级资金及地方配套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乐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发改审批【2024】365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四川锦鑫川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乐山市沙湾区嘉农镇。
2.2 建设规模:新建护岸 4.39km,新建防洪抢险道路 3.89km。
2.3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 招标范围: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要求。
2.6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7 项目总投资:2799.81万元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项目代码、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业绩要求: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以上水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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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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