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KCG2025-0612
项目名称: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疫苗采购项目(三)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4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7000元/万毫升
采购需求:猪口蹄疫O-A型二价灭活疫苗(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A包:1家(供应庄河市、金普新区);
B包:1家(供应普兰店区、长海县、甘井子区);
C包:1家(供应瓦房店市、长兴岛经济区、旅顺口区、高新区)。
兼投不兼中,按标包顺序方式推荐中标候选人。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R 否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供应商被“信用中国”、“信用辽宁”、“信用大连”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四)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R 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小微企业采购
即: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小微企业含小型、微型企业)。
☐要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提供联合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联合体协议书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
☐要求合同分包,提供分包意向协议和中小企业声明函,分包意向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达到% ,其中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五)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无
R有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授权书或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所投有效产品《兽药产品批准文号》;
(2)投标人须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兽药GMP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农业农村部(农业部)颁发的《兽药生产许可证》。
三、**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