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581]GWCG[GK]2025001
项目名称:2025年度石狮市蚶江镇海漂垃圾清扫保洁、海漂垃圾中转运输项目及2025年度厝上溪、都宫溪、大厦溪、梧桉溪清扫保洁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2,338,046.00元
采购包1(2025年度石狮市蚶江镇海漂垃圾清扫保洁、海漂垃圾中转运输项目及2025年度厝上溪、都宫溪、大厦溪、梧桉溪清扫保洁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2,338,046.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2,338,046.00元
投标保证金: 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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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13050100-清扫服务 | 2025年度石狮市蚶江镇海漂垃圾清扫保洁、海漂垃圾中转运输项目及2025年度厝上溪、都宫溪、大厦溪、梧桉溪清扫保洁项目 | 1(项) | 否 | (1)安排专人对所属蚶江镇海域保洁范围内进行日常打捞、清理保洁,每天必须对海域进行巡回保洁及垃圾收运。 (2)遇到漂浮物要捞起,保证海岸和沿海滩涂面无漂浮物,保持海岸和沿海滩涂的清洁;退潮时,保证沿海滩涂面无垃圾及废弃物。 (3)严格按照确定的保洁范围(含海岸和沿海滩涂保洁范围内各类垃圾),对各种漂浮物、垃圾进行打捞,做到日产日清,定点堆放,确保海面无漂浮物,海床内无阻水障碍物,无散在暴露垃圾、杂草的“三无”标准;及时清运定点倾倒垃圾,创新海道保洁机制。 (4)定期或不定期报告海道保洁工作情况,按要求上报保洁工作周报或月报资料。 (5)及时将清理垃圾收集运至垃圾车,并运至垃圾中转站。 (6)蚶江镇厝上溪、都宫溪、大厦溪、梧桉溪清扫保洁项目,内容包括对厝上溪、都宫溪、大厦溪、梧桉溪所有区域包括①河道②绿化③人行道等进行日常清扫保洁、垃圾收集转运及小广告清洗,并负责对保洁区域的破损井盖进行免费更换。 | 2,338,046.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