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SZC-320200-JXCG-G2025-0063 项目名称:2025年节庆氛围布置项目 预算金额:194.9313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94.9313万元;其中灯光小品维修最高限价:24.0427万元、火树银花维修最高限价:104.3078万元、灯笼布置最高限价:51.0095万元、国旗布置最高限价:15.5713万元。 采购需求: 在中山路(朝阳广场-胜利门)、人民路(解放西路-解放东路)、解放环路沿线、太湖大道(塘南路-五湖大道)、贡湖大道(解放环路-周新路)等区域,通过布置灯笼、维修火树银花、维修灯光小品等方式进行节日氛围布置。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现有火树银花维修自合同生效之日起为期1年。布置国旗自国庆前至2025年10月15日,灯笼自2026年元旦前至2026年2月28日。具体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投标人营业执照或相关部门的登记证明文件扫描件(投标人如允许以分支机构身份参加投标的,提供投标人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扫描件;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提供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2.《授权委托书》(给定格式;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可不提供); 3.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财务状况报告(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两年中任意一个年度的审计报告和所附已审财务报告(投标人如是自然人情形的,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的,可以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5.投标人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份(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相关主管部门证明或银行代扣证明); 6.《资格声明函》(给定格式); 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如有); 8.本项目要求的特定资格证明文件(如有); 9.《联合体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投标人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