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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08工区项目部钢弹簧浮置板、道砟、鱼尾夹板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08工区项目部钢弹簧浮置板道砟、鱼尾夹板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17-JCZX-2025-1098

1.招标条件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已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近期建设规划调整方案(2012~2021年)的批复》(发改基础【2015】3151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石家庄市轨道交通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本项目所需的钢弹簧浮置板、道砟和鱼尾夹板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 5 号线一期工程途径桥西区、新华区和长安区。线路起自红旗南大街与宫北路交口的宫北路站,依次沿红旗大街、新石中路、友谊大街、市庄路和光华路敷设、设站,终至光华路与谈固北大街交口的谈固北大街站,呈倒 L 型走向。线路全长约 19.90km,均为地下线,共设车站 19 座,平均站间距约为 1.07km。根据《石家庄市城市快速轨道交通远景线网》,5号线一期工程与其他 5 条线路形成换乘站 6 座。线路西南端设宫家庄车辆基地,宫家庄车辆基地出入线长约 0.80km,接轨于宫北路站。工程总投资为170.7亿元,5 号线一期工程于 2023 年 1月正式开工,计划于2027年建成。

 2.2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

2.2.1 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招标物资包件清单》,本次招标一包一投。

2.2.2 招标方式:采用国内公开招标方式。

3.招标依据 

3.1本次招标的依据为: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3)《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4)《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27号);

(6)《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轨道系统供货技术要求》。

4.投标人资格审查及要求

4.1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4.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4.2.1钢弹簧浮置板包件

(1)基本要求:投标人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本次所招标物资,具有招标物资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人具有招标物资的厂房车间、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检验人员,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专业试验检测设施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能力;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型检报告 。若产品涉及专利或知识产权应提供专利或知识产权授权书,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石家庄市城市轨道交通5号线一期工程相关技术、管理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所供应产品取得知识产权拥有人的生产及使用许可,所有应支付的以及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以保证招标人在本工程使用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设计权的异议、起诉以及索赔。外购的组件必须由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提供,同时提供外购方的名称、采购协议、资质证明文件及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外购的组件及其生产商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质量问题被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形。

(5)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相应供货产品的设计及生产能力,具有近三年的国内地铁工程应用实例,在国内3座城市具有3条及以上城市轨道交通正线应用业绩(至少 1 条已开通),且累计供货量不少于10km(单线),并提供产品未出现影响行车安全的缺陷、且评价良好(需提供供货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已完工或开通的项目还须提供运营部门出具的用户证明)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①生产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⑤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招标物资一包一投,兼投不兼中。

4.2.2 道砟包件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本次所招标物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生产能力要求: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专业试验检测设备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检验报告 。

(5)供货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物资在铁路或城市轨道工程不少于1个供货业绩。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⑤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4.2.2 鱼尾夹板包件

(1)基本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范围包括本次所招标物资,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

(2)生产能力要求:有质量管理组织机构且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及检验人员、生产企业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专业试验检测设备等能够圆满完成本项目的生产供应能力;具有相应的出厂质量标准检测条件;产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新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需提供扫描件)。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已获得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和ISO45001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检测机构出具的盖有CMA章的投标物资型式检验报告 。若产品涉及专利或知识产权应提供专利或知识产权授权书,投标产品符合国家、行业现行标准及石家庄市地铁5号线相关技术、管理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所供应产品取得知识产权拥有人的生产及使用许可,所有应支付的以及对专利权和版权、设计或其他知识产权而需向其他方支付的版税等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以保证招标人在本工程使用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设计权的异议、起诉以及索赔。外购的组件必须由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商提供,同时提供外购方的名称、采购协议、资质证明文件及质量证明文件等资料,外购的组件及其生产商近三年内不存在因质量问题被处罚或被媒体曝光的情形。

(5)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投标物资在铁路或城市轨道交通业绩不少2个(需提供合同或相关证明材料)。

(6)履约信用要求: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三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7)其他要求:

①供应商具备提供招标物资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④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

⑤投标人不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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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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