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山县4所区域性农村福利院食堂食材供应采购服务项目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42122420250100025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1224-2025-00309
3、项目名称:通山县4所区域性农村福利院食堂食材供应采购服务项目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预算金额:134.640000(万元)
6、最高限价:134.64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本项目采取一次招标三年沿用、 实行一年一考核一签合同的办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预包装食品销售备案表》或《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2 年 8 月 1 日至今;如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提供成立日至今)没有出现质量安全事故的声明书,并承诺供货期间不出现质量安全事故;(格式自拟)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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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