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6 厦蓉高速公路椑木收费站缓堵保畅改造工程(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76 厦蓉高速公路椑木收费站缓堵保畅改造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内江市东兴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504-511011-04-01-630636】FGQB-0321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内江市东兴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内江市东兴区椑木镇。
2.2建设规模:G76 厦蓉高速公路椑木收费站现状为 1 入 2 出,站前设置 1 处称重台,现已接近收费设施规划使用年限,存在拥堵情况,影响周边居民出行及产业发展。受用地、周边地形地物制约,拟在收费站入口方向增加 1 亭 1 道(2 入 2 出),达到缓堵保畅效果。结合成渝分公司、高速执法大队和交通部门意见,从加宽方式、称重和劝返形式等角度出发,既有收费站左侧原位新增 1 亭 1 道,大车站前称重+站前劝返。
2.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含勘察、设计工期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①设计阶段:本项目建设范围内详细的岩土工程勘察、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预算编制)、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施工现场配合服务、专业设计配合服务以及配合审核竣工图及质量缺陷处理等后续服务;②施工阶段:本项目施工图所包括的全部内容,具体内容以最终经招标人审核的施工图为准。
2.5项目总投资:初步设计投资估算总金额为1186.0143万元,其中建安工程费864.2413万元。
2.6标段划分:设计施工总承包1个标段。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勘察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3)设计资质: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4)施工资质: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成员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并明确以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设计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承担其义务和法律责任;(3)联合体牵头人负责缴纳投标保证金和本次投标活动和合同的全面实施;(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5)联合体单位数量(含联合体牵头单位)不能超过3家。联合体牵头人的行为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联合体成员无权向招标人单独主张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