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里木油田2025-2026年水土保持监测项目集中招标(标段一)
招标编号:ZY25-XJT05-FK035-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批准实施,项目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塔里木油田所属各单位:勘探事业部、开发事业部、哈得采油气管理区、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新能源事业部、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油气运销事业部(油气营销管理部)、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等15个单位的建设项目需要开展水土保持监测。
依据区域管理项目共分三个标段:
标段一: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的水土保持监测业务,估算金额306万元。
标段二:哈得采油气管理区、东河采油气管理区(东河储气库分公司)、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克拉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塔西南天然气处理总厂、新疆塔中西部油田有限责任公司的水土保持监测业务,估算金额820万元。
标段三:阿克苏地区、喀什地区、克州地区及相关区域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区域及巴州地区、和田地区及相关区域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区域内项目包括: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轮南采油气管理区、新能源事业部、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油气运销事业部(油气营销管理部),估算金额762万元。
说明:项目须执行《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管理办法》(2023年1月17日水利部令第53号发布)第二十二条 其中,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的,生产建设单位组织第三方机构编制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承担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技术评审、水土保持监测、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的单位不得作为该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编制的第三方机构。
2.2招标范围:
标段一:开发事业部、勘探事业部的水土保持监测业务,
主要工作量: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网络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12号〕及《水土保持监测技术规程》(SL277-2002)、《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规程(试行)〉的通知》(办水保〔2015〕139号)等有关规定,对需要开展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的建设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从建设项目开工之日起直至项目投产运行半年截止。根据甲方要求,对整个项目实施水土保持监测,具体内容如下:
2.1应通过设立典型观测断面、观测点、观测基准等,对建设项目在生产建设和运行初期的水土流失及其防治效果进行监测;
2.2项目建设区水土流失因子监测;
2.3水土流失状况监测;
2.4水土流失防治效果监测等。最终出具水土保持监测报告,配合水土保持验收并通过塔里木油田公司评审。
2.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2.4服务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
2.5服务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阿克苏地区、和田地区、喀什地区和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境内塔里木油田公司矿权范围内各区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扫描件。
3.2业绩要求:/。
3.3人员要求:
(1)项目负责人:具有环境、水土保持、环保、水利类高级工程师职称。
(2)配备其他人员至少3人,具有环境、水土保持、环保、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人员清单(含姓名,岗位、专业、职称等信息),(2)提供项目负责人职称证书扫描件,(3)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2025年3月至投标截止日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4设备要求:/。
3.5 QHSE要求:
(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 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网络截图。
3.7联合体要求: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
投标人不得有下列情形之一:
(1)被依法或依规暂停或者取消市场或者交易资格;
(以评审委员会对“三商黑名单”“失信行为信息”及资源库现场查证结果为准)
(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结果为准)
(4)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发生重大质量、健康、安全、环境责任问题(事故);
(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或采购人出具的有关文书为准);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日止)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项目负责人(若有)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资料提供: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图)
(8)法律法规或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