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柱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公告
1.招标条件 |
本招标项目天柱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已由天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天柱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一期)实施方案(代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天发改投资〔2025〕21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天柱县农村综合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70100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一体化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建设地点:贵州省 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 天柱县 蓝田镇三凤村、石洞镇金凤村、石洞村、社学街道占溪村、坪地镇八界村、清溪村、八阳村、阳寨村、三鑫村、发溪村、邦洞街道大河边村、地湖乡地湖村 。 |
2.2 建设规模:蓝田镇三凤村等安装太阳能路灯837盏,邦洞街道大河边村新建排水沟长1400米、公路维修长110米、新建晒谷场3个、新建文化宣传栏2个,地湖乡地湖村新建排水沟长3000米、道路硬化长4700米、庭院治理长1950米、新建晒谷场1个860平方米、新建垃圾隔离栏和分类亭10个、消防设施建设3个,石洞镇石洞村道路硬化长380米,坪地镇清溪村等新建晒谷场12个 |
2.3 合同估算价:7008435.55元。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2.5 标段划分:天柱县2025年“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建设项目(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 |
2.6 招标范围:(1)设计部分:完成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施工图审查、设计图变更、 提供相应设计技术交底,并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等,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 (2)施工部分:完成含施工图设计和变更范围内容全部工程的施工、竣工交付、竣工试验、工程保修等,施工现场的配合服务及后期服务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 乙级及以上资质;2、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国家注册二级建筑师及以上资质;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 二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 将被否决; (4)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是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投标单位; (5)联合体投标的只需牵头人获取招标文件即可; (6)联合体投标的最多只能是 2 家单位组成联合体; (7)联合体投标的获取招标文件时需要牵头单位及各成员单位同时录入信息。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