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嫩江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和设计报告及相应评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QTKC1105G250807001001001/QTQT1105G250807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嫩江市自然资源局 ,建设资金为政府预算内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嫩江市历史遗留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和设计报告及相应评审。
2.2.建设地点:嫩江市。
2.3.建设任务:第一标段:计划对历史遗留的废弃矿山、砖厂等非砂金过采区的26个图斑和砂金过采区未通过自然修复验收的3个图斑进行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和设计报告编制工作。第二标段:嫩江市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和设计报告的评审服务。(注:因本项目设计服务周期较长,根据招标人需求,投标人需提供相应的设计报告修编及设计报告评审服务。)
2.4.服务期限:按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
2.5.招标范围:第一标段:嫩江市历史遗留矿山项目的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和设计报告编制工作。
第二标段:嫩江市历史遗留矿山项目勘测报告、可研报告和设计报告的评审服务。
2.6.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勘测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二个标段;本项目不兼投不兼中。
2.8.总招标控制价:1716400.00元,其中:第一标段控制价为1566400.00元,第二标段控制价为150000.0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3.1.1(第一标段)勘测设计资质:具备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地质灾害防治单位资质证书治理工程勘查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可行性研究报告资质: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登记(备案专业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http://www.tzxm.gov.cn/)
3.1.2(第二标段)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在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备案登记(备案专业包括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http://www.tzxm.gov.cn/)
3.2 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资格,并提供企业为其缴纳连续3个月养老保险证明(2025年5月-7月)((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 6 类情形人员除外),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
3.3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行贿犯罪名单,查询时间在公告期之后。
3.4投标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时间在公告期之后。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资格审查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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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