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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第三采油厂电路安装及隐患整改工程

2025年第三采油厂电路安装及隐患整改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年第三采油厂电路安装及隐患整改工程,建设资金来自成本与投资,项目出资比例分别为73%、27%,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河北省沧州市大港油田第三采油厂现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①为满足措施井、弃置封井等油水井措施用电需求,需新建架空线路5公里,新建箱式变/柱上变台50座,新建高低压电缆4km;为满足作业设备与电力设备设施安全距离要求,需临时拆除架空线2公里,拆除柱上变台/迁移箱式变20座,拆除回收电缆1km。②为满足探评井投产需求,需新建架空线路4.5公里,新建箱式变/柱上变台9座,新建高低压电缆2km。 ③依照《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AQ3009-2007)等相关标准规范对防爆电气设备398项问题实施整改,计划更换防爆接线箱29台、防爆配电箱10台、防爆轴流风机50台、防爆操作柱21台,处理铠装电缆无引入装置、设备接地安装不规范、密封垫老化、紧固螺栓不一致等问题288项。④为保障电力系统安全平稳运行,整改6kV线路接点虚接发热、金具开裂变形等高压隐患100处、低压设备设施隐患250处。最高限价为8990000元(不含税)各单位报价不能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

2.3计划工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前,具体开工、竣工时间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2.4标段划分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电力线路安装及隐患整改工程需要具有相应的施工资质,安排合格专业人员上岗,能够根据甲方的时间和要求对新建电路或对已建电路进行调整改造,对日常巡查过程中发现的隐患、缺陷(含不可预见性的因机械车辆施工导致的撞断电杆、碰刮导线导致的断线恢复等应急抢险)进行整改。

2.6 技术要求

符合《架空绝缘配电线路设计标准》GB 51302-2018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4-2011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217-2018

《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66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 50150-202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标准》GB 50168-2018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2014

如标准更新,执行最新标准。

2.7服务要求

应急抢险能够在2个小时内完成抢险作业,电路架设工程在与甲方共同确定施工方案后在两天内完成施工(在投标文件中做出保障措施)。本工程按国家颁布《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电气工程》、《石油天然气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通则》等相关标准进行施工和验收,如标准更新,执行最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有独立的开户银行及帐号、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②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③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复印件。

3.2 人员要求

①项目经理一名,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②安全员至少1名,要求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③项目经理、安全员应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并承诺只在本工程中任职。以上人员均必须为投标单位本单位人员,其单位名称应与投标单位名称一致,提供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④应配置满足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管理机构应包含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员(建安C证)、质量员、资料员,岗位人员需分别设置,不能重复。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需提供在建筑工程施工行业内,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截止从事电力装置安装类似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发票、竣工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国家税务总局发票查询截图;3.4履约能力

投标人目前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情形;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无对企业的经营情况产生实质性影响的重大诉讼、仲裁情况(中国裁判文书网);以及其他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提供承诺书,评委留有查证的权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承诺书)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列入中国石油集团级、企业级三商黑名单。

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暂停投标资格:失信分达到8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半年;失信分达到9分时,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一年;失信分达到10分暂停投标人的投标资格两年。暂停期满后恢复投标资格,有效期内的失信分继续加价或扣分。

取消投标人资格:失信分10.5分及以上,或在暂停期间再次发生失信行为的,取消集团公司范围内的投标资格三年。期满重新获得投标人资格的,失信分不清零,有效期顺延三年。

3.5.6投标人不得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承诺书)

3.5.7投标人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的服务中未出现严重违约或未出现重大的技术及质量问题,无涉及商业贿赂、重大诉讼、影响履约能力的行政处罚等相关违规、违纪和违法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见第八章、投标承诺书)

3.5.8供方不得因不良行为在大港油田供应商信息管理系统中处于暂停状态。

3.6准入要求

投标人须通过中石油统一组织的公开招标资格评审,应在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中状态正常,且投标人在承包商资源库中载明的资质类别和等级与本项目资质要求一致。(以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http://125.32.26.40:8300/评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3.7其他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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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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