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中国西部锂产品集散中心-自动化物流建设
(项目名称)设备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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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中国西部锂产品集散中心-自动化物流建设(项目名称)已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遂高发改投资〔2024〕13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资金、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遂宁天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遂宁高新区发展改革与统计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遂高发改投资〔2024〕133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华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遂宁市高新区。
2.2建设内容及规模:自动化立体仓库系统,包含存储系统、四向车系统、输送系统、硬件系统、管理软件系统等。
2.3供货周期:买卖合同签订后90日历天内。
2.4招标范围:完成本次采购、安装、调试及售后维保服务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存储系统、四向车系统、输送系统、硬件系统、管理软件系统及所有相关配套调试等:具体设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或法人依法设立并取得营业执照,若为分支机构需总公司授权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无投标设备业绩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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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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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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