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号:CBS20250731FJSZ01001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供热有限公司两台6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央专项资金及建设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1 项目名称: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供热有限公司两台6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施工。
2.2 招标范围: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供热有限公司两台65蒸吨燃煤锅炉超低排放改造工程项目施工(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内容)。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吉林省长白山保护开发区池西供热公司2台65蒸吨燃煤锅炉进行超低排放改造。拆除原有1套布袋除尘装置及1套湿式除尘装置,建设2台长袋低压离线脉冲除尘器。拆除原有系统2套氧化镁脱硫塔,新建2套石灰-石膏法湿法脱硫吸收塔。拆除原有2套SCR脱硝装置,新建配置2套SCR工艺;以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2.5 计划工期:2025年9月15日至2025年10月30日(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 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注: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已公告通过延续的建筑业、监理、工程勘察、工程设计企业,均可以正常参加招投标活动。企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关于核准建设工程企业资质延续名单公告的截图,即视为该企业资质延续有效,可正常参与投标。②其他省(市)核发的资质涉及有效期届满和有效期延续问题的,按照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文件执行。投标文件内须提供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官方网站发布的准予延期的文件截图及网址,否则不予认定。
3.2投标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3财务要求:财务要求: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③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④在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经理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
3.6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提供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牵头人应为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分工,组成联合体的各方均不得以本单位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的投标。
3.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8信用评价为D级的建筑业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四、**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