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业公司华南项目部2025-2027年海南区域配餐、会务等辅助服务项目公告
1.采购条件
根据有关计划安排,我单位对实业公司华南项目部2025-2027年海南区域配餐、会务等辅助服务项目进行询比采购。本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报价人参加本项目报价。
2.采购范围
(1)项目概况:本项目位于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7楼,室内保洁面积1954.09㎡,包括重点办公室4间、独立办公室11间、会议室3间、工位54个,无室外面积。辅助生产用房(食堂)位于大厦负一楼,就餐人数40-60人,餐厅面积176.95㎡,后厨操作间面积18.70㎡。服务内容包括配餐、会务、前台及保洁等服务。
(2)实施地点:海南省海口市美兰区国兴大道5号海南大厦47楼以及采购人指定的其他区域。
(3)服务期限:本项目计划服务期限24个月,计划自2025年10月1日起至2027年9月30日止(实际服务期限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3.报价人征集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本次采购采用公开征集的方式确定报价人。
报价人应同时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业绩要求:2022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报价截止时间前,具有 1 个单项合同年度金额 50 万元及以上物业服务相关业绩,以每12个月为一个年度,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报价截止时间期间,合同期限不足12个月的不计入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等业绩证明材料的扫描件,证明材料应清晰反映合同服务期限、合同服务内容、合同金额等关键内容。
(3)财务要求: 2023 年、 2024 年两年无连续亏损,须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公司成立或变更时间不足两年的,仅需提供成立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不得出现亏损现象。
(4)信誉要求:未处于中国长江三峡集团有限公司限制投标(报价)的专业范围及期限内;不接受在“信用中国”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不接受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报价人参与报价(在报价截止时间尚未解除的)。
(5)其他要求:
报价人不能作为其他报价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报价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报价。
采购人不接受两个或两个以上公司(企业)法人组成的联合(营)体的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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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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