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已由平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平发改节字【2024】40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平利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自筹和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愿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建设地点:平利县;
2.2 工程规模:1.施工标段: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四标段:洛河镇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集镇雨污分流改造及管道破除恢复等,投资金额为795万元。2.监理标段: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五标段,监理费为50万元;
2.3 项目投资总额:138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7950000元);
2.4 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 标段名称: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四标段;标段编号: E6109003546bydtec56m001;标段类型: 施工; 标段2: 标段名称: 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五标段;标段编号: E6109003546bydtec56m002;标段类型: 监理;;
2.6 招标范围:标段1: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四标段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文件及答疑纪要所涉及的全部内容。 标段2: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五标段:施工建设期监理全部内容。;
2.7 其他:。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四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施工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负责人 具备【市政公用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申请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建造师)。 。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五标段: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工程监理综合类资质甲级】及以上,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 资质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 监理 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 总监理工程师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监理工程师】及以上执业资格,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
3.2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十四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标段名称:平利县水污染治理设施建设提标改造项目监理五标段: 本次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2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4 3.4本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可查询;外省申请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基本信息须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外省进陕施工企业”可查询。 3.5申请人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各级建设诚信信息平台列为投标受限制的行为人。 3.6申请人必须提供县级及以上人社部门出具的近三年内未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材料。 3.7其他要求:中标企业施工期间该项目的关键岗位实名制人员需持证上岗且在施工期间常驻工地。
4.资格预审方式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