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施工11-13标段、监理7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已由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厅以《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初步设计报告的批复》宁水审发〔2025〕10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及地方配套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回族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中心,代理机构为泉园(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宁夏青铜峡灌区现代化改造工程2025年度第二批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银川市、吴忠市、石嘴山市等
2.3 项目概况及规模:大清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5~4立方米每秒,第二农场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6.8立方米每秒,暖泉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1.5立方米每秒,汉延渠改造段设计流量24立方米每秒,惠农渠改造段设计流量97立方米每秒,昌滂渠改造段设计流量31.5~27.5立方米每秒,东干渠改造段设计流量54立方米每秒;支渠改造段设计流量1~3.5立方米每秒。
2.4 招标范围及内容:惠农渠、唐徕渠、秦汉渠、渠首、汉延渠灌域干渠、支渠及建筑物改造,配套巡护路和安全防护措施和干渠调蓄水池等。
2.5 标段划分:本公告为施工11-13标段、监理7标段,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施工11标段:第二农场渠2+200~3+790段、30+825~31+300段渠道及建筑物、巡护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施工;
施工12标段:暖泉渠2+743~10+145段渠道及建筑物、巡护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施工;
施工13标段:暖泉渠10+145~18+929段渠道及建筑物、巡护路及安全防护措施等施工;
监理7标段:第二农场渠2+200~3+790段、30+825~31+300段、暖泉渠2+743~18+929段及唐徕渠灌域支渠工程施工监理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且具有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事业单位,其中:
3.1.1 施工标段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任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二级及以上水利水电专业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证书上工作单位必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并具备由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水利水电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本公司。
3.1.2 监理标段须具备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拟派任总监理工程师须按水利部规定注册取得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水利工程类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2 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等被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不良信用记录,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行政处罚限制工程招投标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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