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抚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二期(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2025年抚州市普通国省干线养护工程二期(EPC) 已由已由 抚财预指【2024】27号、赣交规划字【2022】11号、黎发改审批字【2024】393号 批准建设,本项目初步设计已经由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以 抚路养字〔2025〕8号 文、 黎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黎发改审批字【2025】169号 文批复,招标人为 抚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为 省级补助资金和燃油税资金等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的设计、施工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抚州市;
2.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路面养护工程(涉及公路:G206、S207、S212、S213等国省道)、三项工程、服务设施等。
2.3工程投资:本项目概算建安费为23286.4649万元,设计费为235.56万元。
2.4招标范围:
包含施工图勘察设计及预算编制和设计施工图范围的路面养护工程、三项工程、服务设施等的施工。
2.5计划工期:
2.5.1路面养护工程、三项工程等:6个月(其中:设计工期为25日历天(含图审、预算编制时间),施工工期为155日历天)。
2.5.2省道路面修复(白改黑)工程:预计60个月(按招标人要求分期分批次分线路实施);
2.5.3潭溪道班新建工程:计划工期16个月(自开工之日算起)
2.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7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有关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及满足设计任务书要求;
施工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成员方)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企业资质类别及资质等级:
(1)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资质要求: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公路行业(公路)专业乙级及以上的设计资质、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勘察资质和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2)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资质要求:具备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养护施工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养护乙级及以上资质、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人员要求: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造师(专业:公路工程专业,不含临时执业,注册证书上注明的单位名称(或有变更记录)应与投标人一致),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2)公路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
(4)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证书;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情况以信用中国-信用服务-点击失信被执行人跳转的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页面为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3.4.2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在最新江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公布2024年度全省公路工程设计、施工和监理信用评价结果的公告中被评为D级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4.3投标人(若联合体投标则为联合体牵头人及成员)是总承包项目的初步设计单位、代建单位、监理单位或以上单位的附属单位的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3.5联合体要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不能同时具备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可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投标,投标文件中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联合体中的牵头人为施工单位,联合体家数最多不超过3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
(2)联合体协议书应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按不同专业资质分工联合,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分工及责任,并明确牵头人资格的成员方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
(3)若联合体设计方为1家单位,则公路设计项目负责人和建筑设计项目负责人可1人兼任或2人分别担任;若联合体设计方为2家单位,则设计项目负责人由对应专业设计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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