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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大河镇)

第一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大河镇)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南江县公山镇、大河镇等8个乡镇农村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大河镇) (项目名称)已由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 南发改审批〔2021〕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及地方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南江县大河镇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巴中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南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南发改审批〔2021〕87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成都千一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标段划分: 施工一个标段

 2.2 建设地点: 南江县大河镇

 2.3 建设内容及规模: 共建设污水收集管网 8170m,化粪池7座,末端处理设施(滤池及贮存池)19座,资源化利用管线 22800m,末端氧化塘19 座;建设 2310个单户成品塑钢化粪池及配套收集管网34650m。

 2.4 计划工期: 90日历天 。

 2.5 招标范围: 本工程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 工程控制价: 3261872.46

 本工程施工含暂估价 68279.00 元,暂列金 265529.26 元。结算时,税金、规费和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按照相关规定结算。

 2.7 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四川省省外企业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承揽业务验证登记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施工、监理企业入川承揽业务信息录入证》或带二维码的《四川省省外建筑企业入川信息报送电子登记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 (具体数量)个标段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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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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