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古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设备(材料)采购 永乐供水厂电气及自控系统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古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古发改行审[2022]3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古蔺县川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业主自筹和银行贷款(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古蔺县川南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永乐供水厂电气及自控系统(设备、材料名称)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古蔺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古发改行审[2022]3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海函宜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 建设规模:古蔺县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 (永乐供水厂) 主要由厂区内和厂区外组成。厂区内含永乐水厂一体化设备、清水池及自用水泵房 (生活用水)、厂区边坡支挡、厂区进场道路基础及箱涵、围墙工程、厂区场坪工程、厂区内各类用房、及其相应工艺管道材料等!厂区外含水落河至永乐水厂含输水工程、取水泵站、改建西华拦水堰改建水落河拦水堰、水落河边坡支挡、工业配水管线工程、生活配水管线工程、永丰水库-永乐水厂、永乐水厂-泓众酒厂、西华水源-永乐水厂及其相应的阀门井、配件等内容 。
2.3 建设工期:60日历天。
2.4 标段划分:本项目分为永乐供水厂电气及自控系统1个标段。(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设备(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生产和安装能力(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开工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供货)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近年已完成业绩是指业绩的完成时间在设定的年限内,招标文件不得另行增加“承接并完成”“中标并完成”等表述。
☑无投标设备(材料)业绩要求。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设备(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设备(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设备(材料)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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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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