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肥部、公用工程一部、公用工程二部污水装置区在线机械清泥项目招标公告(服务)
招标编号: DQSH-SG-GKZB2025-01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大庆石化公司化肥部、公用工程一部、公用工程二部污水装置区在线机械清泥项目),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本项目资金来源(检维修费)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为依规招标项目。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项目背景概况
化肥部清污分流项目自2021年投用至今已近5年,4座污水池一直连续运行,池内沉积物较多,至2024年时,1#、2#、3#、4#污水池频繁出现泵入口堵塞、叶轮堵塞、出口单向阀卡主、自密封冲洗水堵住不通等各种故障,导致泵不上量,给装置操作和维护工作带来了极大的难度。其中1#、2#、3#、4#污水池泥层厚度超过2米,拟对4座污水池彻底清淤,以保障污水泵和生产装置安全平稳运行。
公用工程一部污水装置区的调节罐V-001和V-002,采用串联工艺,容积均为10000m³,直径31.38m,高度14m,功能是调节整个炼油区污水。两个调节罐内目前沉积泥层厚度超过5米,有效容积明显降低,影响污水停留时间,严重影响日常的工艺生产,急需对罐内油泥进行清理,增加调节罐的有效容积。本次计划对两个调节罐内约7300立方米污泥进行机械清理。
公用工程二部污水装置区腈纶事故池(50m×35m×6m)由于接收异常污水,池内杂质较多,目前池内泥位为2米,泥量约3500立方米。泵站2000立事故池接收大化工业污水及生活污水、物业生活污水,池内泥量约1500立方米,需要进行机械清泥。以上污水储池不具备停运人工清理条件,均需机械清泥。
本项目估算金额为361.6万元(含税),单价最高限价为290元/立方米(含税)。
工程款支付:各生产部清泥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单独付款,各部档案资料交付合格后付97%,预留3%质保金,质保金期满后无质量问题返还给中标人。质保金期限为12个月,从双方在竣工验收书上签章之日起计算,在此期限内出现任何质量问题中标人负责免费维修。
服务期限:暂定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0日。
项目单位:大庆石化公司机动设备部
项目承办人:时国栋 联系方式:0459-6765500
2.2 招标范围
对大庆石化公司化肥部、公用工程一部、公用工程二部污水装置区共计约12468立方米污泥进行机械清理,包括清泥设备拆卸、安装,具体如下:
2.2.1 化肥部4个污水池淤泥机械清理约168m3。
2.2.2 公用工程一部两个调节罐内污泥机械清理7300m3。
2.2.3 公用工程二部腈纶污水事故池、泵站2000立事故池内污泥机械清理5000m3。
2.2.4 公用工程二部腈纶事故池池子盖板(1.5*1)拆、安约2块。2)泵站2000立事故池池子盖板(3*0.5)拆、安约10块。
2.2.5 清理完毕后对人孔及污水池盖板进行有效封堵。
2.2.6 对清理的污水和污泥运送至指定位置。
2.2.7 污泥转运车、吊车、存放污泥的吨包袋均由中标人提供。
2.3报价方式:
序号 |
服务内容 |
预估工作量 |
单位 |
最高限价(元/m³) |
投标单价(元/m³) |
合计/元 |
1 |
机械清泥 |
12468 |
立方米 |
290 |
|
|
备注:机械清泥预估数量为估算参考数量,具体结算按实际发生数量结算,中标价格执行单价。
2.3.1 投标报价
2.3.1.1 投标人在商务报价表上标明的价格为履约的固定价格(含税),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所有可能发生的税费,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对价格予以变更;
2.3.1.2投标人的投标价格为招标人评标的一项重要因素,但不作为招标人最终决定中标人的决定因素。
2.3.2 报价风险
投标人的报价应充分考虑各种风险。投标报价中应包含但不限于以下风险因素,风险费无论在总报价表中有无体现,均认为包含在报价中:
2.3.2.1预防自然灾害(非不可抗力)所采取的措施费用;
2.3.2.2招标人停水、停电等造成可能出现的连续14天以内的停工、窝工损失费;
2.3.2.3其它因素引起的窝工或者工期延长增加的各项费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2.3.2.4施工队伍调遣、施工机具工地转移费、大型机具进退场费用的变化;
2.3.2.5各种因素引起的临时设施、管理费用、现场服务费用增加。
2.4 技术要求
详见《化肥部水汽装置区污水池机械清泥技术要求》、《公用工程一部污水装置区调节罐机械清泥技术要求》、《公用工程二部污水装置区污水池机械清泥技术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提供营业执照,并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证书影印件。
3.2 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影印件。
3. 3 投标人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评标委员会通过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http://cx.cnca.cn/)查询投标人的认证证书状态正常视为有效。
3.4 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含2021年)年以来污水处理装置含油污泥减量化处理或者污泥机械清理的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附相应合同的用户联系方式)及对应至少一张发票扫描件,发票需附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询截图。业绩合同应能体现上述服务内容,如果合同未能体现上述内容,须提供对应用户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应加盖用户公章或生产技术部门章。
3.5 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提供劳动合同及开标前3个月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
3.6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查询之日为准);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2018年1月1日起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投标人开标当日未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开标当日未被大庆石化公司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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