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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三期工程)第三标段-4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0114G250807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三期工程)第三标段-4已由木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木发改审批〔2020〕108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木兰县排水事业保障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国家专项资金及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木兰县木兰镇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三期工程)第三标段-4
2.2建设地点:木兰县
2.3建设规模:新建雨水管线1681.35米及附属设施和相应的道路恢复。(具体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9月10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10日,共计30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包含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2个标段。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如预中标人相同,第一标段优先确定中标人,第二标段中标资格顺延至下一中标候选人。
2.8招标控制价:4729598.44元(其中:-3:871929.35元、-4:3857669.0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使用和管理应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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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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