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武市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及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调压箱采购项目已由灵武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灵发改发〔2024〕153号批准,项目业主为灵武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资金来自上级专项资金及市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宁夏忠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宏业(宁夏)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采购智能燃气调压箱、燃气PE球阀等;
2.2 建设地点:灵武市利民小区、佳苑小区、园丁小区等;
2.3 交货安装期: 交货期:30天;
2.4 标段划分:划分两个标段
一标段:智能燃气调压箱采购
二标段:燃气PE球阀采购
2.5 招标内容:一标段:采购智能燃气调压箱;二标段:采购燃气PE球阀,详见招标文件第具体设备名称、数量、技术规格详见供货要求及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提供有效的制造商授权书),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信用中国”网站由招标代理开标现场统一查询)
3.5依据宁建(建)发【2019】29号文件规定,各投标单位须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进行近一年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单位无行贿犯罪记录方可参与投标。
3.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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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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