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
电缆、安全物资招标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HD-2025-CG043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电缆、安全物资招标采购,招标人为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铁二十三局集团电务工程有限公司电缆、安全物资招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铁科高速公路方正至延寿尚志界段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以下简称“铁科项目”),起于方正县会发镇G1011哈同高速(会发互通东侧约2.3km),向西南总体平行于G229饶盖公路布线,途经方正县会发镇西、延寿县六团镇西、延寿镇北,于延寿县北侧与三莫公路相交,随后继续向西南方向延伸,经延寿县延河镇北,终于延寿尚志县界(位于团山村南约700m),线路全长76.989km,其中方正县境内20.972km,延寿县境内56.017km。本项目里程范围K169+000~K195+020,路线长度26.1km。
2.2包件划分:详见附件1。
2.3供货周期:根据甲方要求供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业绩/人员/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本次设备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业绩/人员/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经税务部门核准的经营单位,具备完成本次招标合同供货能力的生产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三证合一的有效营业执照。
②生产能力要求:满足本次招标要求。
③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 2022 至 2024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有效的的财务报告及报表复印件。(2025年1月后注册的新公司须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
④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制造商、代理商或经销商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
⑤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需提供针对本项目招标采购产品(如有)的授权书扫描件。
⑥业绩要求:近 3 年(2022年至2025年)至少应具有1个已完成的同类招标物资类似建设项目的供货业绩,并提供相关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为供货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⑦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判定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被招标人和行政监督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财产被查封、扣押或冻结的;在最近三年内(自开标之日起向前推算)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的。
⑧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并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记录查询截图。
3.2履约信用要求:应附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投标人供应良好的用户证明。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处于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企业未处于投标禁入期内。不接受在行业主管部门、招标人及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投标单位。不接受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存在行政处罚、经营异常、严重违法失信等情况的投标人。不接受在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投标人。
3.3其他要求:
a.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投标人所投设备、物资、软件不得存在第三方权益争议。
b.投标人需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产品质量稳定,信誉良好。
c.本次招标:不接受任何形式联合体投标。
3.4本招标项目不接受挂靠性质的单位进行投标。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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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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