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XJM20251905
项目名称:公安处基础管控中心及新媒体中心建设房屋维修项目
预算金额:43.257714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3.257714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的名称
数量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公安处基础管控中心及新媒体中心建设房屋维修项目
1项
本项目采购主要标的为公安处基础管控中心及新媒体中心建设房屋维修,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为60个日历天(从开工之日起开始计算)。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4.1、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2、如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响应文件中必须提供《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对应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5.1、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5.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5.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执业证书)和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证书上的单位名称须与供应商名称一致)5.4、根据赣建城镇[2021]19号文,江西住建云不再办理省外进赣施工企业单项工程投标信息登记。外埠来赣施工单位根据《关于优化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信息登记服务和管理的通知》(赣建字[2021]4 号)要求办理企业进赣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响应文件中提供能够有效充分反映企业备案成功的网页截图包括人员备案,截图数量不限且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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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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