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危废处置服务询比公告
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比工作。
一、标段(包)名称: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危废处置服务二、标段(包)编号:20250803030103271001001三、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四、采购人(采购组织人):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五、代理机构: 无六、项目概况:
(一)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二)项目概况:本工程规划日处理垃圾能力为1000吨建设规模,分期建设,其中:一期建设一条 6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配套一台15WM中温次高压高转速纯凝汽轮发电机组;二期建设一条 400t/d 生活垃圾焚烧生产线,本次招标为一期建设内容。七、服务内容:负责平山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危废处置服务,危险废物不得散装运输。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服务要求》。八、服务主要技术要求:运输单位应按照危险货物运输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危险废物道路运输作业,具体要求详见《第四章 服务要求》。
九、服务工期或期限要求:合同签订后一年。
十、服务地点要求:河北省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郜家庄村东中节能(平山)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十一、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一)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二)其他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1.1供应商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并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及能力。 1.2供应商或其委托的运输单位应具备符合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废物运输安全要求得运输工具、资质,运输人员(驾驶证、装卸管理人员、押运员)具有相应的从业资格证。 2.业绩要求:应答人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应有2个及以上危废处置服务业绩(业绩以有效合同为准)。 2.财务要求: 须提供2024年度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1月1日(含)之后成立的须提供成立之日起至今的企业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 3.信誉要求: 3.1应答人未受过交通、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的处罚。提供交通、环境保护行政部门官方网站信息截图。 3.2应答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1日(含)至今),未出现中标或成交后不履约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等问题。 3.3服务商未被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其他要求: 4.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采购,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4.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
十二、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十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一)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2日 到 2025年08月19日23时59分(二)采购文件获取方式: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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