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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燃气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施工招标公告(评定分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燃气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大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燃气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庆发改发〔2025〕157号)
1.4招标人: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5项目业主:大庆市住建业发展服务保障中心
1.6资金来源:资金来源为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5190万元,其余资金由大庆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筹措解决。
1.7项目出资比例:100%。
1.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大庆市东城区燃气改造项目施工一标段
2.2招标项目编号:SZSG0505G250811002001001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两个标段,各投标人可兼投不可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同时中标多个标段,则选择中标金额较大标段为中标标段,其他标段由招标人重新组织定标确定预中标人。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SZSG0505G250811002001001
2.5建设地点:位于大庆市萨尔图区。
2.6建设规模:改造新村一区、新村七区、绿色家园、东方玫瑰园、兰德湖壹号、鸿翔名苑等6个居民小区低压庭院管网,改造春雷中压、产一线并与建设线联通、经六街中压、昆燃线等4条局部市政管网,破坏恢复道路、铺装、绿化等,更换鸿翔名苑小区居民室内物联网燃气表、自闭阀、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不锈钢波纹软管。
主要工程量:PE保护板662米,成品双插不锈钢波纹金属管143根,家用可燃气体探测器143个,物联网燃气表143个、自闭阀143个,D219*6螺旋缝电焊钢管1557米,D273*7螺旋缝电焊钢管801米,3PED114*4无缝钢管外聚乙烯4302米,D133*4.5无缝钢管外聚乙烯3PE重防腐A级696米,D159*6无缝钢管外聚乙烯3PE重防腐A级4899米,D219*6无缝钢管外聚乙烯3PE重防腐A级537米,D76*4无缝钢管外聚乙烯3PE重防腐A级695米,D57*3.5无缝钢管外聚乙烯3PE重防腐A级1487米,破坏恢复水泥混凝土路面及基层6804平方米,破坏恢复沥青混凝土路面及基层1489平方米,破坏恢复荷兰砖人行铺装及基层10412平方米,破坏恢复荷兰砖车行铺装及基层5896平方米,破坏恢复花岗岩人行铺装及基层2380平方米,破坏恢复花岗岩车行铺装及基层40平方米,破坏恢复植草砖1642平方米,破坏恢复路缘石4745米,移植乔木970株,移植灌木2705株,移植绿篱2291平方米,种植马蔺693平方米,种植莓叶委陵菜17589平方米,破坏并恢复座椅1套,破坏并恢复一桌四凳3套,破坏并恢复健身器材2套,破坏并恢复宣传栏13套,栽植玉簪2168平方米,栽植金山线秀菊825平方米,拆除并恢复垃圾箱下铺装300平方米,栽植重瓣榆叶梅430株,栽植小叶丁香376株,拆除并恢复围栏20米等。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7合同估算价:2861.47万元。
2.8计划工期:2025年09月10日至2026年08月31日,共355日历天。
2.9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全部内容。
2.10项目类别:市政公用工程
2.11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12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的能力,条件如下:
3.1.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具有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中许可项目压力管道安装,许可子项目公用管道安装GB1,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3.1.2项目经理要求:
(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并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并出具任命书。
注:自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投标人在上传证明材料时需上传电子证书扫描件(黑白或彩色皆可)。另外,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关于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具体要求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执行。
(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其他要求:/。
3.1.3投标人业绩要求:/。
3.1.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3.1.5财务要求:/。
3.1.6信誉要求:
(1)信用要求: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中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企业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招标人不接受其参与本项目投标。
提供“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navPage=0)网站下载的“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报告生成日期为本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方为有效。(查询方式:1.信用中国网站首页→在“信用中国”网站顶部“信用信息”搜索栏中,输入企业名称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然后点击“搜索”。2.在搜索结果中选择需要下载报告的企业名称,在企业信用信息详情页点击“下载信用信息报告”按钮,即可完成报告下载。)
(2)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因受到行政处罚、失信惩戒措施,仍在限制投标惩戒期内的投标人投标。
3.1.7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
3.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投入项目管理人员要求: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要求,本项目需配备技术负责人:1名,按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属于小型工程,技术负责人如使用职称证的,需配备初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施工员:1名,安全员:1名,质量员:1名,标准员:1名,材料员:1名,机械员:1名,劳务员:1名,资料员:1名。(投标时,除项目经理外,其他人员无需提供证件及姓名。项目机构成员如有退休人员,年龄不能超过65周岁。项目机构成员配备管理按照黑建规〔2023〕2号执行,但招标文件未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投标时无需提供,中标后按此文件要求执行,公示期由招标人进行核查。)投标人按招标文件第八章给定的投标文件格式填报项目管理人员配置表,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2)本项目决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资格审查方式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否决投标情形见附件1:否决投标条件。
(5)投标人将资格要求中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上传至投标文件格式要求的指定位置,未明确指定位置的统一上传至投标文件“其他材料”中,要求证明材料不许有涂抹、遮盖,能清晰明确看到内容,否则视作该材料无效,招标人将拒绝接受该投标人的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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